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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颍上“财神爷”贪腐200余万元被判无期

    颍上县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绳允,在担任县财政局长期间,贪腐200余万元,被提起公诉。记者昨日从颍上县法院了解到,绳允因贪污、受贿、行贿三罪被判无期徒刑,同案被告人刘树林因贪污、行贿被判十年。最近,另一名行贿人杨昌军因给绳允行贿13万元,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,缓刑3年。

  2005年底,杨昌军为了承包县财政扶贫项目的润河镇、黄桥镇的“村村通”公路工程,给时任财政局长的绳允送去1.3万元;2005年下半年,县财政局决定修建建颍乡、新集镇便民服务中心,由安徽省某集团承包,绳让其转包给无资质证书的杨昌军,为表示感谢,杨送绳5万元。

  2006年,县教育局决定用国债资金建设耿棚中学宿舍楼,因为无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,为了承包到该工程,杨请绳向教育局长打招呼,杨送绳1.3万元。 2006年县发改委用以工代赈资金修建鲁口镇叶桥村公路,杨在绳的帮助下取得了该工程的承包权,杨送绳2.4万元;2006年底至2007年初,刘集乡张郢小学从省财政厅争取到建设资金10万元,用于修建校围墙等工程,杨在绳的帮助下取得该工程后,杨送绳1万元;2007年1月,县政府使用以工代赈项目资金修建半岗镇蔡庙村公路,因杨无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,但在绳的帮助下,杨顺利地取得了该项工程的承包权,杨送绳两万元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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